欢迎访问“中国好品牌” 时间:

福建再出重磅救市政策 允许房企项目商改住

来源:每经网  投稿人:李婷  时间:2015-06-17  

文章简介:根据《通知》,福建省允许开发商进行项目住房套型结构调整或房地产项目转型。

原标题:福建再出重磅救市政策:允许房企项目商改住

  被业内认为在国内楼市中表现较为不错的福建,最近又出新政了。

  据《福州日报》等报道,近日,福建省国土资源厅、省住建厅转发了国土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《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根据《通知》,福建省允许开发商进行项目住房套型结构调整或房地产项目转型。

  记者注意到,易居中国执行总裁丁祖昱今日(6月16日)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评价称,“被福建省政府的‘接地气’和‘执行力’惊呆了。”

  供地计划调控分为五类

  《福州日报》的报道显示,据《通知》内容,福建省内各市、县(区)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,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,按以下不同情况,作出住房套型结构调整或房地产项目转型。未来供地计划将分五类来调控,分别为“显著增加”、“增加”、“持平”、“适当减少”、“减少直至暂停”,由此来确定房地产市场供应规模。

  五类供地计划具体如何执行呢?上述报道称,是根据本市、县近3年商品住房月平均销售量来计算的。截至2015年6月底,商品住房现实库存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的市、县,应明显减少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数量;商品住房现实库存去化期限超过36个月的市、县,应明显减少直至暂停出让商品住房用地。商业办公用房库存供过于求的市、县,要调整供地结构、优化布局,直至暂停供应商业办公用房用地。

  据悉,今年3月27日,国土资源部联合住建部下发的“中央版”《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中提到,要求各地“有供、有限”,控制供地节奏,“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,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下,允许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作出调整。”

  丁祖昱在上述微信公众号表示,不管是调规划,还是调供地,都不是容易的事情,规划一旦制定,要改起来就难了;土地供应也是如此,又是地方政府最大的财源,说减就减难度很大。

  丁祖昱表示,就目前来看,这还只是省政府对市县发出的的操作性意见,具体落实还需一段时间,具体效果还有待观察,但福建省政府的做法值得其他省份参考,特别是东北、西部等房地产供求失衡的地区。

  房企可申请“商改住”

  福建此次发布的新政被业内视为力度最大的部分是:允许住房套型结构调整或房地产项目转型。

  《福州日报》上述报道显示,根据《通知》,各市、县(区)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,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,按以下不同情况,作出住房套型结构调整或房地产项目转型。

  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及项目中单栋楼房,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,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住房套型结构,以适应市场需求。

  同时,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整体或部分房地产项目,所在市、县现实库存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的(按住房和非住房现实库存分别计算去化期限),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情况下,允许房地产企业进行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型;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土地用途、规划条件变更,用于其他产业项目或用于符合市场需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,重新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规划、用地手续,重新确定相应的土地价款。

  根据克而瑞厦门机构数据显示,截至2015年4月底,厦门SOHO在售存量为55.87万平方米,未售存量约69.31万平方米,合计约125万平方米,去化周期至少4年以上(按30万平方米/年计)。

  依据上述政策,无疑给SOHO项目去库存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,对房企而言也意味着新机会。

  克而瑞福建区域总经理、房价点评网首席分析师张子吉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“商办用地可改住宅”的政策,对未来楼市而言是一重大利好,一方面是因为当前商办市场持续处于低迷状态,尤其是SOHO产品,存量房压力大,在售存量超55万平方米,去化周期长。政策的出台,有利于缓解这类型产品后市的开发风险;另外,厦门近年来商住用地供应量偏紧,楼面价不断高企攀升,如果能有一部分商办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,既可以缓解土地的供应压力,对于一些“土地断粮”的房企来说也能寻找新的开发机会,同时或许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楼面价攀升的速度,有利于楼市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。

  不过,对于上述政策的执行落地,业内也表示程序较为复杂。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崎认为,商办和住宅在配电、消防等方面的建设都不一样,这些要更换的话并不容易。

相关资讯

    无相关信息

免责声明:

① 凡本站注明“稿件来源:中国好品牌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本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“稿件来源:中国好品牌”,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。

友情链接
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声明 | 广告服务

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:京ICP备16004151号-2

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883号

中国好品牌 | 版权所有www.haobrand.net